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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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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也是我省首个涉及生育方面的省政府规章。

  ·女职工失业后生育也能享受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参加生育保险三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也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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