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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多项生育医疗费最高限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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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肥多项生育医疗费最高限额调整,其中包括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提高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开展"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等。
  2、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由80元提高到120元。

  3、输卵管绝育术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输精管绝育术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输精管复通术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

  三、开展"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生育费用增长,减轻参保人负担。2012年,合肥市工伤生育中心开展"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应公开向社会承诺,不向参保人收取与生育有关的任何费用。

  参保职工可本着自愿原则自主选择"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和非"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服务。

  四、合肥市工伤生育中心对开展"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医疗机构按最高限额标准拨付相关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统筹使用。

  合肥市工伤生育中心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孩子不花钱"服务的情况,与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孩子不花钱"服务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

  五、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本文来源:万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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