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小孩可以免费、新生儿在8个月前参加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药费……日前,我市出台《惠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让市民了解《方案》中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及市卫生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请他们进行解读。
亮点1
8个月大新生儿医药费可报销
《方案》内容
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100%。
将在惠州市就读的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给予帮助。
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其生育的新生儿8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解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长黄俊勇说,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率已达到100%,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5%。剩余5%的职工主要是刚到惠州工作或流动性较大的居民。
黄俊勇说,我市的生育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城镇职工的生育保险。这要具备3个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生孩子时还在继续参保。只要符合这3个条件的职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另一种是居民医疗保险。我市在制订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时考虑到了各方面的情况,包括新生儿上户口、新生儿医保办手续等等,新生儿在出生8个月之内都可以办理新生儿的医疗保险。新生儿没有参加医保之前的住院费,只要没有超过8个月都可以报销。
案例
没参保女婴生病就诊花了5000元
家住东平的黄小兰是一事业单位职工,去年底生了一个女儿,至今还不到半岁。孩子活泼可爱,讨人喜欢,可是却出现黄疸,引起皮肤、粘膜和眼球巩膜等发黄。
夫妇俩十分着急,赶紧带女儿到医院看,想不到竟花了2000多元医药费。治好不久,女儿旧病复发,又花去2000多元,前后花费达5000元。由于黄女士休产假,生活来源主要靠丈夫,且要承担小孩医药费,生活的担子一下重了好多。
黄女士说,如果新生儿在8个月前参加医疗保险就可报销医药费,就可以减轻不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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