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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特病机构一年内不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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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原则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8.结核病;

  9.风湿性心瓣膜病;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

  13.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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