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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延至98天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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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
  街头调查产假延长市民称好

  “在报纸上看到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的新闻,感到非常高兴,毕竟产假能多出8天来,不论是对自己的身体恢复,还是对于宝宝的照顾都是非常有益的。”在宿州经济开发区工作的准妈妈张女士对于产假的延长拍手叫好。张女士表示,离自己的预产期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希望地方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执行新的规定,让更多的妈妈们享受到98天的产假。

  28岁的赵女士怀孕9个月,她表示,延长产假固然是好事,但8天似乎短了点:“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延长2个月。”

  不仅是准妈妈,其他市民也表示对产假延长的支持。“两年前我生宝宝时,还是90天的产假,现在政府将产假延长,更体现了对女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毕竟8天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呢,起码可以多些找保姆的时间……”家住宿城八一小区的薛女士对产假的延长很是羡慕。她告诉记者,她生孩子时享受的是90天产假,加上晚婚晚育政策的照顾和后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一共给了5个月的产假,现在产假又延长了8天,虽然自己没能享受到,但仍然很高兴。

  产假待遇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院就诊可直接报销

  记者了解到,对于女职工的产假待遇,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此次草案调整规定,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前到医保中心登记,生育时便可在医院直接报销有关费用。具体程序为,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本单位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到医保中心领取《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按规定填写,选择好定点服务机构,并由单位盖章签字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参保职工是定点就诊,持《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医保就诊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定点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如果参保职工是非定点就诊,由参保职工填报《宿州市生育保险职工转诊审批表》或《宿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在分娩后60天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来源:拂晓报社数字报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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