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在目前体系下,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差别巨大。
目前中国雇主和城镇职工共同按照工资的28%缴纳养老金,而公务员则无须缴纳。然而退休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却是普通职工3倍。而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目前人员已经严重超编,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部分既得利益群体,在拒绝改变目前双轨制的前提下推行弹性退休制度,无异于在制度上进一步固化其利益。可以说如果不改变这一局面,单纯依靠延迟领取养老金不可能缩小养老金缺口,反而会使得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企高管成为最大的收益者。
最后我们还要看到,财政对于养老的支持有限。“十二五”之前社保支出比例在公共财政中的比例一直低于10%,远低于日本、加拿大这样社保支出超过公共财政30%的国家。而与之相对应中国的行政经费却占到了20%。除公共财政收入外,加上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等,政府总收入超过GDP比重为30%。完全有理由和空间,增加财政对社保的支出。
面对养老金的缺口问题,需要拿出的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案包括,短期内必须尽快通过改革,取消养老双轨制,通过制度上的统一实现标准统一。同时要将国企上缴红利纳入公共财政,并且加大上缴力度来填补养老金的空帐。可以考虑将国企资产划拨给社保基金,让国企真正成为“全民所有”。
在上述问题解决之后,推迟退休年龄不是不可以考虑,因为毕竟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国人的预期寿命也有了大幅增长,几十年前区分中年和老年的界限显然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社会。但是在制度的设计上一定要把工作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简单的以解决社保缺口为目的。可以针对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技能人员实施延迟退休。
当然,长期来看还是要增加年轻人的数量,简单的方式是有条件的放松计划生育。(来源: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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