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六)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任何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冒领或者多领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第十六条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你出具独生子女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的。
其他如生育保险待遇等内容请详见2003年《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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