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简介
1、产品设计定义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是专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以及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的,女方年满49周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夫妻及子女设计的专有产品,该产品以特扶家庭为对象,为其家庭成员提供意外伤害、疾病住院补贴及疾病身故等保险产品。
2、产品设计目标
主要体现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政策关怀,提高“特扶家庭”抗风险能力。
3、投保人
安徽省人口基金会。
4、保险人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5、被保险人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以及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女方年满49周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夫妻及子女。
6、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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