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简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是专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以及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的,女方年满49周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夫妻及子女设计的专有产品,该产品以特扶家庭为对象,为其家庭成员提供意外伤害、疾病住院补贴及疾病身故等保险产品。

  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受益人受益。

  意外残疾保险、住院医疗补贴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7、保险责任期

  自保单签发并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至次年对应日24时止,每一保险责任期为一年。

  8、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每个家庭意外身故总保额为10万元,依据家庭成员人数平均分保最多人数限3人,参保家庭成员在投保时确定,被保险人一经确定,在一个保险责任期间内不得更改。

  (2)意外残疾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根据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保监发[1999]237号文下发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

  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