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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规定流产可享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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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规定,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

  女职工生孩子可享受多少天产假?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是多少?……8月1日,记者针对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咨询了123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热线的专家。咨询电话:12333。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不超过0。7%

  王先生:我现在在长春开了一个办事处,我是否应该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解答:生育保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来缴。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0。7%来缴纳,具体缴纳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超过0。7%的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李女士:我怀孕8周流产了,想问一下:我能休息多少天?

  解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保男职工可领取生育护理补贴

  孙先生:我在省直事业单位上班,我的妻子无工作单位。请问,妻子生育后,我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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