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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规定流产可享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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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规定,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
  解答: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调整的通知》(吉政发〔2007〕26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依据2011年长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2012年省直生育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2400元。

  参加商业保险后仍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于先生:我现在是一名参加商业保险的居民,现在总听见大家在谈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这种情况还有可以参加吗?还有必要参加吗?

  解答: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仍然可以家庭、团体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部分,由政府主导,医疗保险费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原则。同时,政府针对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

  商业保险则是以盈利为目的,被保险人自愿参加,保费由个人独立承担。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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