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将有大幅提升,报销范围扩大,报销标准也大大提高。据测算,平均个人负担将控制在3%以内。
产前检查
调整门诊产前检查标准
将能多报销300元
准妈妈们从怀孕到生产,会经历各种孕期检查项目。她们如此辛苦地坚持定期检查,是为了掌握各阶段胎儿发育的情况,迎接宝宝顺利出生。
下月起,准妈妈们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的费用结算标准将由400元提高至500元;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结算标准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
有关负责人介绍,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支付。“目前医保中心和医院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是1000元,也就是说孕妇做产前常规检查,1000元以内的费用自己不掏钱。从下月起,产前检查结算标准将增加300元,这意味着,孕妇将可以多做几项检查。”不过要注意的是,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
分娩
在二级医院顺产
4000元以下个人不需掏钱
据介绍,生孩子的医疗费用是分段报销的。其中,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自己不花钱。下月起执行的新政将惠及生宝宝费用较高的人群。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腹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10%下降为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下降为0。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为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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