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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月起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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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统计,目前南京有230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其中市本级有186万人。今年1至9月,南京已有1。9万人报销了生育费用,基金支出达2。4亿元,预计新政实施后,基金一年将增加支出2000万元。
  报销范围

  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报销病种

  目前,南京把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等5个低频率并发症病种和胎盘早剥、妊娠剧吐等22个常见并发症病种纳入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下月起,南京还将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

  同时,把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1000ML)”。

  提醒

  用人单位欠费或未足额缴费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有关负责人提醒,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的,自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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