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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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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上海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上海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主要是指生育的医疗费用,而且医疗费用的范围扩大了。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一经发表便引起极大关注,很多女性读者来电咨询上海现有生育政策与《征求意见稿》的不同之处,尤其想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和标准上的差别。为此,本报昨天特别邀请了劳动法专家,上海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委会主任陆胤律师进行解读。

  “上海自2001年起颁布实施《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之后几经修改,目前适用范围已经覆盖至上海郊县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陆胤解读说,上海现有生育保险办法适用范围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规定也基本相同,但在生育保险待遇和标准上有较大差别,上海生育女性或可从《生育保险办法》中得益。

  孕期有望享生育保险

  上海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而《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显然两者含义不尽相同。上海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主要是指生育的医疗费用,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指的是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此可以看出,《征求意见稿》生育医疗费用的范围扩大了。

  “从医学角度,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应该属于生育医疗费范畴,将这部分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政策范围,有利于生育女性权益保护,合情、合理、合法。”陆胤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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