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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拟扩至各类用人单位 领取生育津贴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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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起草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的劳动者纳入覆盖范围,并明确生育津贴支付额度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征求意见稿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上限减半,并规定用人单位如不为职工缴纳生育险,须自行支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考虑到公共卫生服务已包含了部分孕产妇检查项目,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记者张璐首席记者姜葳)

  北京落点

  生育险已覆盖外地户籍职工

  北京市自今年1月1日起,已将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在京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和外籍员工,大幅提高了多项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并增加了多项报销项目。目前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单位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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