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工生育保险单位买单医疗费最高报5300元
从明年1月1日起,《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正式生效。河南省直女职工生孩子,若不出现并发症的话,最多可报销5300元生育医疗费,而晚育者则能拿半年的生育津贴。
昨日(12月22日),河南省医保中心特别提醒说,届时,单位若不给职工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将不能享受有关待遇。
职工生育保险费,单位掏钱缴
“生育保险?没办过吧。我自己从没缴过生育保险费。”昨日下午,参加省直医保的女职工王雪说,上班4年了,她还未关心过生育保险的事。
其实,生育保险费是不需要个人掏腰包的,也并不是只给女职工办,男女职工都得办生育保险。《细则》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具体的缴费标准是,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确定。
另外,生育保险是“跟”着医保信息“走”的。按规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省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费用缴纳方式及时间、信息变更等事项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其档案信息与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
生育医疗费,最高报销5300元
省直职工生孩子,若没出现并发症的话,最高能报销5300元的医疗费。《细则》规定,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具体为:
1产前检查(围产保健):800元/例2正常分娩:省级医院2200元/例;市级2000元/例3异常分娩(难产):省级医院2800元/例;市级2600元/例4剖宫产:省级医院4500元/例;市级4300元/例5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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