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已经达到了人均1。73万元的全国最高水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截至10月,广州已累计有43788人适龄产妇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高待遇加上龙年高峰生育期,已经给实行17年之久的生育保险基金带来一定影响,基金收益正在缩小。适逢国务院拟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中(征求意见中),明确了参保缴费费率一般不超0。5%,而广州此前维持生育保险高待遇的基础是缴费费率设定在0。85%,这对广州基金的收益率势必又将带来影响。
随后几经调整,到了2001年就开始了“定额结算、不设封顶、高额核销”等管理制度,逐步提升了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随后就出现了一名高危妊娠产妇,分娩时羊水栓塞致全身多脏器衰竭,住院治疗一个多月方康复。不封顶的政策,当时就予以核销了33万元医疗费用。从1995年至2012年10月,广州生育保险制度,每年都为成千上万符合计生政策的参保孕产妇提供生育保障。
在缴费费率方面,广州按照广东省的具体政策,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1%进行缴交。“广州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缴费比例固定在0。7%的水平上,完全由企业参保缴费,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盈余。”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1995年至2007年之前,生育保险政策为广州户籍职工方可享受,每年的女职工分娩量相对固定可控,为生育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创造了条件。
聚焦
外来人口纳入生育保险
参保费率提升至0。85%
2007年7月1日,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开始打破了户籍女职工独享的藩篱,开始向处于生育高峰年龄段为主的外来工群体放开。考虑到外来工流动性强、又多处于生育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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