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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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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其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按实报销。
  (5)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照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项目。

  5、办理程序: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企业或本人在生育后6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市社保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需提交材料:养老保险手册、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住院发票、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拔付表。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其配偶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

  7、办公地址:新罗区南城小溪路4号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7层

  8、联系电话:2309926

  9、投诉电话:23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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