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能缴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职工配偶如无工作且参加医疗保险,可享受部分生育补贴

  参加生育保险人流手术可以报销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