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
2、生殖健康服务证复印件(即准生证);
3、婴儿出生证复印件;
4、提供有明确病情及分娩记载的生育诊断证明或有详细病情记载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材料。如果是剖腹产,则必须有出院小结原件;如果是顺产,持复印件即可。
5、申报计划外流产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
窗口动态
因杭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切换,4月28日18:00—5月4日6:00,杭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社区平台、劳动就业、培训鉴定信息系统将暂停使用。
受停机影响,期间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内社保、医保窗口将暂停办理所有业务。另外,停机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办事业务及12333咨询电话也会暂停服务。
如果市民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停机公告内容,可以登录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xzfwzx。heda。gov。cn/index。actio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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