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药费可按标准报销
据悉,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在异地选定的住院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哈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以内的药费可按标准给予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包括:门诊医疗手册、门诊收据、费用明细、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和开户(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将。居民门诊统筹其他相关事宜,居民可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查看,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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