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江苏生育保险已没有户籍限制 将探索省级标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人社部就《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11月21日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江苏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没有户籍限制,但享受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比例13个市标准不一,十二五期间江苏将积极探索省级标准。
  “生育保险是强制险种,国家通过了立法,用人单位必须要依法缴纳。”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生育保险就是要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必须限期缴纳补足,还要加收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也不为职工承担生育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变化3:有望出台省级标准,各地职工享同样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有两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征求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参保人在协议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报销。被称为“产假工资”的生育津贴,明确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

  “目前江苏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生育保险的项目、待遇标准,以及报销比例各市不一样。”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苏将逐步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待遇水平也会稳步提高,规范生育保险保障项目和待遇标准,逐步实现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算账

  1、享受生育保险:生孩子还“挣”了8500多元

  李女士29岁,在新街口一家公司上班,享受生育险。“2010年我生小孩的时候,产前检查1400元报销,生育费用是4000元,报销了3500元;顺产4个月的产假拿到了8000元的生育津贴,整个算下来,还挣了8500多元。”

  2、无职业自买社保:基本没花钱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