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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女职工流产生育医疗费调整 最多少得73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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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待遇划分点由怀孕3个月变为4个月 生育津贴同时调整,最多少得7302元
  生育津贴以怀孕4个月为分界

  差4107元

  政策:

  根据调整后政策,怀孕未满4个月和4个月以上的生育津贴待遇分别调整为15天和42天。

  怀孕满7个月(28周)及以上引产的,也由原来的3个月调整为42天,同时给予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

  计算:

  按照2014年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563.5元计算,15天的生育津贴约为2282元,42天的生育津贴约为6389元,差4107元。

  怀孕满7个月(28周)及以上引产的,原3个月的生育津贴以现最低标准计算约为13691元,较42天的津贴多出约7302元。

  怀孕7个月

  在二级以下定点医院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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