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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深圳生育医疗费可申请报销 实行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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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3月1日起,深圳市生育保险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更方便的是,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参保人可就近办理业务哟!
  不符合刷卡记账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统一采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单胎顺产为2700元;单胎难产(含剖宫产)为5200元;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申报

  按照规定,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未就业且未享受其他医疗制度生育待遇的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在申报系统中,申报对象默认为“参保人本人”,若是为本人未就业配偶进行申报,可选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报销账户必须为参保人本人的账户,若已开通金额社保卡,则系统自动获取社保卡账户。若没有开通,则参保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账号。

  单位生育津贴申请将于3月15日启动

  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不需要员工个人申请。按照规定,生育津贴由单位‘先垫付、后申请’,职工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逐月垫付给员工,已经垫付的单位再来申请津贴。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生育津贴申请将于3月15日启动。因此提醒用人单位,如需申请生育津贴,可指引有需要的员工报销其先行支付的费用,计账部分无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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