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失业保险管理体系。
一、狠抓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做实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实名制。
海城市就业局深入到各镇(区)、社区(村)企业,通过现场咨询、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督促企业规范失业保险申报程序。
为做实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实名制,首先,通过失业保险年检工作,对已经缴纳失业保险但没有到失业管理部门进行缴费信息申报的参保单位,督促其及时上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其次,积极与地税部门沟通,及时对失业保险收缴信息进行拷贝并进行数据处理,整理出已缴纳失业保险金尚未进行申报的参保单位,督促其尽快申报失业保险缴费信息。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海城市失业保险基金实现了鞍山市级统筹。海城市取消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其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缴入鞍山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鞍山市级统筹后,海城市就业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大力推进失业保险的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基金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同时,海城市建立了失业保险待遇信息化管理系统,失业保险待遇实现了市、县联网,对失业保险待遇进行信息化管理,更加严密了失业保险金待遇的申领、审批程序,杜绝了部分人员重复享受待遇,保障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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