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高,从今年3月起,广州全市失业保险金由880元/月提高到1040元/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外来工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小宋非广州户口,来广州打工一年了,现在失业在家,是否可以在广州领取失业保险金?
解读: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政府就业援助及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只要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失业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半年并进行了就业登记,非穗籍人员今年也能在广州领到每月1040元的失业保险金。
所以,只要小宋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半年并进行了就业登记,就可以与本地人一样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
广州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
申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通知书》;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
(3)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城镇户籍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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