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6万
据初步统计,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含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达到199.5万人、351.2万人、103.6万人、126万人、99.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6万,参保率96%,提前三年完成国家医改办下达的参保率在90%以上的目标任务。
据悉,去年春节前将38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保险待遇全部兑现到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98元,调整幅度为历年最大。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基金报销80%,减轻了参保人的负担;启动了各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海口、三亚分别提高到10万元、12万元),住院支付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去年7月,我省又与吉林省级、长春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伊春市等5个统筹区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已与签订协议的14个统筹区全部启动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扩大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兑现23.8万名在职和退休人员绩效工资
目前,我省约23.8万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全部兑现,逐步建立起收入与岗位、职责、贡献大小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
全省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累计检查用人单位7665家次,补签劳动合同16375人;涉及农民工86735人,责令欠薪企业为农民工发放工资9326万元。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全省共处理案件3998件,涉及劳动者6708人,涉及用人单位2290家,调解和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共7043.25万元,3012人补缴了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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