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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失业保险新规 人均待遇已达70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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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哪些人能够办理?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取?不少市民对失业保险都有疑问,而随着申领人数的增多,还出现极个别失业人员伪造个人经营手续,试图一次性骗领失业保险金的新问题。

  “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哪些人能够办理?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取?”我市失业保险金人均待遇标准已达709元/月,不少市民对此非常关注。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目前在领失业金人数为4109人,其中市区为1050人,今年就增加了500多人。而随着申领人数的增多,还出现极个别失业人员伪造个人经营手续,试图一次性骗领失业保险金的新问题。

  每月保费仅需参保人员工资的1%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张长海表示,根据2011年7月出台的《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事业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从而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

  张长海告诉记者,可以参保的人员主要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这些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人员失业后,就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介绍,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2%,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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