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取两年
“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张长海说,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其出具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且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而失业人员要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43元至800元,今年以来人均待遇标准为709元/月,同比增长244元/月,增长54%。”张长海介绍说,在领取时限上,每参保1年以上可领取两个月的保险金,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最长可领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可领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可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可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划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近年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中,还有在“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条规定上动歪脑筋的。
对此,张长海奉劝还有这种想法的人不用再白费力气了,“如果有前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我们首先会要求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其次我们还会对其经营场点进行上门实地核实,所以骗领的根本不可能通过。”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比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我市还会对失业人员提供“131”就业服务,即一次免费职业培训、三次免费职业介绍和一次职业指导。(文章来源:西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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