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江苏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多久?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关系及基金的转移包含哪些内容?领取期限分为五年以内,五到十年,十年以上三档,多缴多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依据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将领取期限划分为五年以内,五到十年,十年以上三档,多缴多得,更加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稳定就业。同时,因为省这一级不具体操作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事宜,所以明确统筹区人民政府可确定领取期限的具体办法。

  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有了较大提高,规定更为具体,方便操作。

  一是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向缴费时间长、年龄较大失业人员倾斜,实行分级分档的待遇标准,将统一按缴费基数40%计算的一个标准,根据缴费年限,调整为40%、45%、50%三个标准,充分体现更加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是适当提高目前的失业保障水平,将失业保险金的低限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倍,体现对特殊困难失业者的照顾和帮助,也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