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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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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省最近出台新的政策,从1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基数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与养老保险基数统一。那么,具体的基数是如何调整的呢?

  而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52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600元。

  ■咋调整

  个人缴费以上年月均工资作基数

  调整前单位职工

  按上月全部实发工资总额的2%为基数以本人上月实际工资收入的1%为基数缴纳

  调整后不变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基数1%缴纳失业保险费

  ■算笔账

  累计缴费5年最多能领万余元失业金

  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根据全省目前平均水平,每月可领661元,最多能领到661元×12=7932元)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最多能领到661元×18=11898元)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最多能领到661元×24=15864元) (文章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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