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杭州某软件开发公司辞退后,沉默、憨厚却颇有主见的吴耀辉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开学习和生活了12年的杭州,回家乡江苏启东市发展。
在吴耀辉看来,他的决定是响应国家有关号召,到更需要人才、发展慢的地区去。他甚至认为,如果京沪广深的年轻人都像他这样主动撤离大城市,目前饱受诟病的大城市通病都会消除——交通不会堵了,房价肯定下来了,生活环境更适合人居了。
不过,他很快发现,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在他回乡的路上,荆棘丛生,令他无力跨越。
“死三角”
8月15日,吴耀辉从启东赶到杭州,他再次来到位于文三路的杭州高新区人才中心办事窗口。吴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均托管于该人才中心。在过去的半个月时间里,他至少来过此处三次,目的是办理失业证和申请领取失业金,但均碰壁而回。
吴耀辉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办理失业证是为了将户籍从杭州迁回家乡启东,启东户籍管理部门称失业证是必要条件。而领取失业金是为了生活,年迈的父母均在农村,无任何收入,失业金至少能让他扛上一阵。
办理失业证首先被卡喉。浙江省规定,办理失业证的前提条件是将个人档案由人才中心转至劳动部门。
“要转走档案你必须先把户口转走。”窗口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吴耀辉与该人才中心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约定:“要求终止(人事档案)委托的……如有户口挂靠,须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这无疑是个“死三角”:户籍外迁启东需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需要档案从人才中心转入劳动部门,而人才中心放行档案之前须将户籍外迁。
申领失业金与办理失业证一样艰难。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吴耀辉在杭州工作8年更换了7份工作,按规定缴纳了失业险,且符合“非本人意愿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要求,属于可申请失业金人群。
工作人员告诉吴,如果想领取失业金,他还需要提供这7家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报到,按月接受就业指导,并在每月指定时间领取失业金。
“要求提供7家单位的离职证明,这一条很难做到。”吴耀辉说,因为时间太长,很多单位发生重大变迁,如更换办公地址,负责人发生变动等,开证明、盖章都不是容易的事。事实上,《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也没明确要求员工提供此前所有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吴认为人才中心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杭州某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该人才中心要求吴提供7份离职证明,其实是为了档案管理的需要,而非申领失业金之必需,有点像“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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