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耀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每月缴纳失业保险23元,按照缴纳比例,单位为他需缴纳46元,两项合计每月69元。2011年,全国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14317万人。“倘若以我的标准缴纳失业保险,每月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100亿元,一年总收入高达1200多亿元。如果都像我这样失业却领不到失业金,这笔巨额保险金岂不成为他们的常态收入?”
企业横生枝节
8月15日当天并非只有吴耀辉落寞。记者在杭州西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劳动就业窗口等了不到10分钟,就看到3起申领失业金失败案例。
一位年轻的女失业者提供的材料显示,她总共缴纳了近20个月的失业险,但在最后一家单位缴纳失业险时间只有8个月。而工作人员告诉她,申领失业金的一个必备条件是,在最后一家单位缴纳失业险时间要满一年。
记者查询《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发现,相关规定表述为“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并未明确必须在最后一家单位缴满一年。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有关规定时,似乎有些变样走形。
一位名叫黄荣的失业者也被拒之门外,原因是其原单位浙江美浓涂料公司开据的失业登记证明书上,注明是“因黄本人意愿而脱离劳动关系”。“因为周末长期无休,而且加班不发加班费,所以合同到期我没有续签合同,单位就认为离职是我的责任。”黄荣说。
而西湖区劳动就业处工作人员告诉黄荣,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也被纳入“非本人意愿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符合申领失业金要求。她建议黄荣与原单位交涉,要求对方更改相关内容。
另一位女性失业者与黄荣的情形类似,其原单位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书,将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归于员工,令其不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
长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河北海之光律师事务所付玉阁律师表示,不良公司一般会采取变相裁员措施,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以规避支付补偿金问题。这些“主动辞职”的员工,均被归入“因员工本人意愿脱离劳动关系”一类,而失去申请失业金机会,这是导致申领失业金人数偏少,失业金累存越来越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通常意义上来说,有劳动能力者,只要失去工作,且此前缴纳了失业险,就应该享受到失业金救济。因此,当前很多限制申领失业金的严苛条件理应撤销。”付玉阁说。
结余暴增
8月2日,审计署发布2012年第34号公告,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其中包括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显示,在收支和结余方面,2011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23。81亿元,比2005年增长1。70倍;基金支出合计433。44亿元,比2005年增长1。08倍;截至2011年底,基金累计结余2231。03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3。30倍。
在参保失业险人数方面,2008年到2011年分别是12278万、12715万、13376万、14317万人。在领取失业金人数方面,2009年全国235万人受益,占当年参保人数的比例为1。8%。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裘宝仁向《华夏时报》证实,从杭州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一直处于收大于支的状态,这得益于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失业保险的劳动者越来越多,累存结余总量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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