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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户口也可领失业保险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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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后,不管调干、调工还是积分入户、夫妻随迁入户等,都可以将市外参保年限与本市缴费年限合并。
  新条例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由原来仅限于户籍员工扩大到外来劳务工,预计将有600万非户籍劳务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纳入失业保险之后,失业的非深户籍劳务工也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由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等相关待遇,关于因工作变动导致的医保连续参保年限中断争议将获得部分解决。届时,非深户劳务工再不用担心因工作变动导致医保停缴断缴。

  市民盼政策更惠民

  两部新法规的推出与实施,社会反映普遍叫好。但也有不少参保人希望政策能更照顾员工,更惠民。

  在深圳某上市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杨阳对记者说,对于没有单位、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而言,医保连续参保年限中断的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对于《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中,尽管条例对历史欠缴的部分给参保人和企业开了补缴的口子,但杨阳也坦言,“是否补缴,并不是强制规定,而是由员工和企业自行协商,而且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没有多少企业会愿意为员工补缴这笔钱。”对此,杨阳希望政策能改为若参保人个人申请补缴,可以不缴纳滞纳金,从而让更多的参保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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