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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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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被解雇,单位是否应该补交合同到期前的保险?找到新工作之前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以下简称《缴费情况单》)。

  2、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3、用人单位破产、清算司法裁定书,用人单位实施撤销、改制、经济性裁员等行为的行政批复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申领资格的确认工作。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判断失业原因,审核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状态,依此确认申领资格。对申报资料齐全的,应即时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其中符合申领资格的,发放《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交失业人员。

  因为王女士已经错过了申请时间,人社局工作人员建议到单位所属区县的劳动局失业保险科咨询,争取能够进行补办。

  新乡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失业者每月可多领128元

  1月10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3年1月起,我市将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864元涨为992元。据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2013……

  1月10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3年1月起,我市将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864元涨为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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