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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失业职工参保不用自己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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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减轻失业人员缴费负担,扬州市从2011年开始出台相关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区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调至216元,这意味着,他们不用再自掏腰包,全部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昨天,市人社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从1月1日开始,市区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调至216元,这意味着,他们不用再自掏腰包,全部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怎么调整?】

  市直、广陵、邗江216元,江都204.25元

  为了减轻失业人员缴费负担,我市从2011年开始出台相关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然而,社保基数每年都在调整,那么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是不是会跟着上调呢?根据最新出台的《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费率为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按此计算,调整后,市直、广陵、邗江支付标准调整为216元,江都区调整为204.25元。这也就意味着,失业人员领失业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不用掏钱了。

  先缴费再报销不缴则不享受

  “这216元是用来缴纳医保费的,不缴费则不享受待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后失业人员参加医保是不需要另外掏钱,且以后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医保补贴也会随之增加。如

  果失业人员拿到这些钱以后不用来参加医保缴费,万一生病,就不能享受医保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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