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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实施两新规 非深户也可领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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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3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从2013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
  在深圳某上市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杨阳对记者说,对于没有单位、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而言,医保连续参保年限中断的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对于《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中,尽管条例对历史欠缴的部分给参保人和企业开了补缴的口子,但杨阳也坦言,“是否补缴,并不是强制规定,而是由员工和企业自行协商,而且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没有多少企业会愿意为员工补缴这笔钱。”对此,杨阳希望政策能改为若参保人个人申请补缴,可以不缴纳滞纳金,从而让更多的参保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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