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这一特定人群基本生活的制度,失业保险资金支出的低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的就业局势稳定性。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对失业保险参保人群的分析得知,失业保险并没有有效覆盖到以农民工为代表的真正需要失业保障的人群。
根据2012年统计公报,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52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08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7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1万人。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2702万人只占到总量的10.2%,同时,由于中国实行登记失业制度,大量的农民工不在中国的登记失业制度之内。
参加失业保险的2702万农民工,用人单位大多以“农民合同制工人”方式为其参加失业保险。以这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个人不用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务工单位按2%的比例为其缴纳。
李珍认为,即使是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基金对他们的给付水平也是偏低的。
现行制度规定,如果务工单位为农民工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农民工失业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其参保缴费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生活补助费的方式,为农民工一次性计发生活补助费,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以北京为例,若是有城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北京是按照缴费年限不同发放不同的失业保险金,最低档为每月892,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但若是农村户籍给予一次性失业补助,标准则为每月728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今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农民工的失业补助标准只相当于最低工资的50%。(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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