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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今年7月1日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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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简称《条例》)经修订后,已在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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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转移可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转移两种情况。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转移前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职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时间累计计算。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选择在统筹地区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如果大家对身边的社保存在疑惑或者对社保工作有意见建议,可拨打开平市社保部门热线电话2212028咨询,或者登录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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