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生育津贴、医疗补助,以及提前就业、创业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
问: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可领多少次?
答:《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每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问:何谓非自愿性失业?
答:据《社会保险法》,《条例》规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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