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小编介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杭州失业金不能领取的条件如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失业登记机构注销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从业证照的;
(三)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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