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0个省份出台政策,将
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企业负担沉重问题开始凸显出来。这其中,社会保障费率过高,成为加重企业负担的重要来源。根据人社部们的测算,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障总费率接近40%,属于世界上
社保负担比较沉重的国家。如果说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企业负担沉重的问题尚未爆发出来的话,那么在经济增速趋缓、企业盈利下降阶段,企业负担过高不仅会抑制了企业的活力,也会削弱了劳动者的消费能力,因而成为必须认真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条件,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可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失业保险费率的“第一降”发生在2015年,当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第二降”则是在2016年,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了1个百分点,在这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至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第三降”则是今年,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据测算,经过这三次降费,总计给企业和劳动者减负近千亿元。
那么,接二连三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会不会影响就业?会不会影响失业者的社保待遇?这成了广大劳动者以及登记失业者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从这几年的就业形势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状况来看,应该说持续调低失业保险费率还是有“底气”的。
首先,经济增长的回暖是降费的根本。近些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速不断下降。不过,从去年开始,经济增长开始出现了企稳的迹象。而从去年第四季度起,经济增速有了进一步回升的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中国经济当前呈现出经济增速回升、价格总体平稳、就业规模扩大和国际收支改善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