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放弃协议签了也是白签
员工说,单位要求他们签协议放弃社保。而老总表示,是员工自己不肯参保。究竟谁有问题呢,记者随即采访了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戴登科科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法律义务”,戴科长指出,《劳动合同法》对于社会保险参保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是用工双方应尽的法律义务,就好比依法纳税似的,这是义务不是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必须要履行。
所以,单位虽然与员工签订了一份所谓的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但是这份协议内容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很明显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所招用的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这样就很明确了,南京凯泰公司应该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论他是“被自愿”放弃,还是真自愿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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