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成富说,现在已经调查到,那天在新市区分局接待小罗的办事人员是刚轮岗到位不久的人员,对业务还不熟。“小罗的事,不仅社保局高度重视,乌市劳动局领导也很重视。这件事不会就此完结,我们的纪检监察已经介入调查,我们会认真处理。”
经历了这样一番周折,小罗在网上的最新发帖说:“这两天心情很好,身边聚满了热心的人,有热心的网友、热心的记者、热心的社保工作人员、热心的社保局书记。很感动,感动这个社会是有希望的,感动这个城市里还有很多热心人,这个冬天并不冷……”
重复缴费退费一个分局办结
乌市社保局综合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是社保局的一项常规业务,在不发生重复缴费的情况下,由个人到当前参保所在地社保分局申请,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如两个社会保险编号存在重复缴费情况,需先将重复缴费部分清退后,方可办理合并;重复缴费退费业务因涉及缴费主体、缴费基数高低、退收主体、退收方式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参保人员做确认并经社保局审核后方可办理。”
该负责人说,在新系统没上线前,老的办理程序为:6个月以下重复缴费退费,确定退费的缴费时间在哪个社保分局,就在该分局审批办理退费。退费到账后,由当前参保所在社保分局办理编号合并。
2010年社保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各项业务处理方式处理规则都在发生变化,整个年度都在优化和调整业务程序,从2010年11月1日起,个人重复缴费退费业务,不分时间长短,都由社保分局直接审批办理,并且新系统程序经过优化后,对退费办理可以不受缴费所在分局的限制。所以,目前参保人员办理退费可以在缴费所在分局一次性办理。一个分局退费是程序上优化的结果,同样也是从11月1日起,分局退费审批不受缴费时间长短的限制。
目前,乌市社保局《业务操作规程》还在调整修订中,部分流程已发生变换的业务,按照“先办理、后规范”的原则先行执行。该负责人说,对新市区社保分局投诉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掌握业务流程已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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