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样的企业很多。不光是小企业,大企业,甚至个别知名企业都存在这一问题。比较常用的手法是,一个企业,只给几个骨干的员工买社保,大部分的员工不买。而比这稍微好一点的方式是,买,但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或者是单位给员工三六九等,往低的买。
“不买社保,那是太普遍了。”丹丹告诉记者,一个开了服装厂的朋友,就只给办公室的几名员工买社保,生产一线的工人,全部没买。而丹丹自己从2005年起,先后换过三家公司,公司从来都不是按照实际工资给她买的,而是按照1000多元的标准给她买的,公积金更是想都不用想,甚至连自己的学历也被公司从本科改成大专。
她告诉记者,在一家服装企业做宣传的她,其关系是放在企业底下的店铺里的,按照1680元的基数,公司按倒数第二档次给她买社保。后来到一家杂志社,人家索性连工资都是直接转账的,社保更是不按实际工资买。
“我专门咨询过一个搞人事的朋友,想着要不要追回。朋友说算了,为了一个月几百元的社保,不值得。公司不给我们缴纳,我们自己缴纳部分也可以省下来,不如将省下来的钱自己买点基金什么的,更合算一些。”丹丹对社保的理解可能并不正确,但是像丹丹这样社保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却有很多。
账户余额不足财产或被查封
虽然,社会保险从一开始就是强制性的,但可惜的是,很多企业没有依法执行,社保体制本身也不完善,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不强,政府监管又不到位。这一点寄望于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后,情况能有所改观。
相比过去,对于企业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给了更多的强制措施。而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机构可以通过行政部门,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如果其账户余额不足又未能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这就相当于给了社保机构相当于税务部门的权限。”著名社会保险法专家浩雪博士表示。
相比过去,政府监管的责任更重了。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垫付将给社保基金带来极大的压力。如果经办机构不作为的话,社保基金可能就会没钱,所以今后社保的执法力度肯定会加强。”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玲玲预测。
而在制度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流动性大的工作人员不用再担心缴纳社保之后无法转移的问题。
警惕企业重新注册逃避补缴
就像当年的《劳动合同法》一样,因《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一些不规范的企业。“现在已经不像以前,以前是企业挑人,现在是企业缺人,大部分企业的招聘到岗率只有70%~80%,所以我们怎么可能不给员工买社保?”易才集团总裁李浩表示,手下分派到几千个企业的十几万员工,都买了社保。
然而,一些以前没有买社保的企业则忧虑重重。郑先生有一家规模900人的工厂,只给五六十名的骨干买了社保,还有800多的一线工人啥都没有。“怎么办?如果一旦要追缴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补缴多少?”即便按照2000元的缴费基数补缴,按照目前广州市缴费费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民企的缴费比例以大概20%来计算的话,一个人一个月就是400元,850个人,一个月就是34万元。而一旦要追缴,不计算滞纳金,一年就是408万元。
“一些企业会很头疼。”资深人力资源顾问李雄文告诉记者,如果要追缴历史欠账的话,矛盾也很多。李雄文表示,光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问题,就导致一些企业选择关闭。而社保费认真追缴的话,不排除一些企业选择先停业,重新申请工商执照后再开业,以逃避历史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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