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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职工本月起参保生育险20日前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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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生育保险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由此,在京企业的非京籍职工,乃至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将获得生育保险所规定的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而且生孩子时就可即时享受。

  据了解,职工参保后,可获得生育津贴,同时可按比例报销生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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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京籍职工及时享受生育险

  非京籍职工本月已经生产但还未参保的,是否能享受生育险?对此,市人社局解释说,按照新的规定,职工生育险必须连续缴纳9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简单来说,新政后对于生育险参保者,连续参保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支付;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待其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职工的生育津贴再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给其单位。今年前9个月就分娩的职工,且从本月开始连续缴纳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满9个月的,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先由单位垫付给个人,待缴费月数达到要求后,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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