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措施既可以为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年人提供适度的社会养老金,又可以为其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有利于切实保障其老年权益。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新农保制度和农村社会服务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新农保和农村五保制度的整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新农保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整合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的目的,旨在通过奖励扶助提高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村居民,超过60岁以后应对老年风险的能力,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由于其与农村居民养老问题密切相关,可以将其看作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部分。
应该看到,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居民确实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作出了贡献,同时,为了计划生育政策继续顺利实施,应当对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予以奖励,对其老年生活进行保障。
考虑到新农保制度与现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功能上具有交叉性,为了降低制度的碎片化程度,可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整合入新农保制度,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居民支付较高水平的养老金。
具备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所享受的养老金水平,应该符合新农保制度保基本的原则,他们所享受的养老金水平高于未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农村老年居民所享受的养老金水平的差额部分,应该以能够补偿他们与未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农村老年居民之间家庭保障水平的差距为限,不应过高。
新农保与家庭养老之间的协调倍值关注。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变迁,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会逐渐弱化,而社会化养老机制在农村养老中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新农保制度会逐渐成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核心机制,但是家庭养老应该始终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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