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广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解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参保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保险费原则上按月缴纳,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在首次参保时趸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广州市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文详细解析新农保缴费标准、缴费方式、保险待遇等内容。

  参保对象:本市户籍农村居民

  《办法》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渔民等,不含在校学生)。

  年满3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应参保,不满35周岁的农村居民,可按自愿的原则参保。

  正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应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

  缴费标准分为七档最低缴费仅10元

  

  参保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采取高于第七档的标准给予补助。

  集体经济组织无经济能力、暂不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的,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的补贴最长为15年。

  农村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五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个人不用缴费。

  其个人缴费部分将由其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政府按本办法个人缴费的第一档标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缴费方式年满60岁长者可趸缴

  养老保险费原则上按月缴纳,经济条件许可的也可以提前预缴若干年(不超过距离领取待遇年龄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符合条件的,预缴同样享受政府补贴。

  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参保人,应按月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