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局公布调整方案,明确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上调。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方法。
普遍调整包括:
一、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10%增发基本养老金;
二、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1470元的人员,在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再统一增发32元,此项增资和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增发额相加不得高于147元;
三、对2010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及以上(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退休类别和年龄段再分别增加20-5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