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增发对象包括:
一、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
三、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四、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以上4类人员,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予以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的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根据测算,市区统筹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此次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为179元。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市社保中心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待遇调整和资金调度工作,市区统筹范围内21.3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1月份调整增发额将于1月31日全部发放到位,2月份新标准养老金将于2月15日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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